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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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依西美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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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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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H2012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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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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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一次一片(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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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本品内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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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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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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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药理作用:乳腺癌细胞的生长可依赖于雌激素的存在,女性绝经期后循环中的雌激素(雌酮和雌二醇)主要由外周组织中的芳香酶将肾上腺和卵巢中的雄激素(雄烯二酮和睾酮)转化而来。通过抑制芳香酶来阻止雌激素生成是一种有效的选择性治疗绝经后激素依赖性乳腺癌的方法。依西美坦为一种不可逆性甾体芳香酶灭活剂,结构上与该酶的自然底物雄烯二酮相似,为芳香酶的伪底物,可通过不可逆地与该酶的活性位点结合而使其失活(该作用也称自毁性抑制),从而明显降低绝经妇女血液循环中的雌激素水平,但对肾上腺中皮质类固醇和醛固醇的生物合成无明显影响。在高于抑制芳香酶作用浓度的600倍时,对类固醇生成途径中的其他酶不产生明显影响。毒理研究:单次给药毒性:小鼠单次经口给药剂量达32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640倍)时,出现死亡。大鼠和犬单次剂量分别为5000mg/kg和30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000倍和4000倍)时,动物出现死亡。小鼠和犬单次给药剂量分别达400mg/kg和30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约为人临床推的80倍和4000倍)时,动物出现惊厥。临床研究中,健康人本品单次给药剂量达800mg/kg及晚期乳腺癌患者剂量高达600mg连续给药12周时,均表现出良好的耐受性。生殖毒性:交配前14天至妊娠15-20天内,大鼠给予本品,泌乳期继续给药21天,其剂量为4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1.5倍)时,出现胎盘重量增加;剂量大于或等于20mg/kg/日时,出现妊娠期延长、分娩异常或困难,同时也观察到吸收胎增加、活胎数减少、胎仔重量降低、骨化延迟。妊娠大鼠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小于或等于81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320倍)时,未出现明显致畸胎作用。家兔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9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推荐人临床用剂量的70倍)时,出现胎盘重量降低;剂量为270mg/kg/日时,出现流产、吸收胎增加和胎兔体重降低;剂量小于或等于27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10倍)时,家兔畸形率未见增加。目前尚无本品对孕妇影响的临床研究资料,若妊娠期服用本品,应告之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性和出现流产的潜在危险。交配前63天及合笼期间,雄性大鼠给药50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量的200倍)时,可使与之交配的未给药雌性大鼠的生育力降低。本品剂量为2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8倍)时,对雌性大鼠生育力参数(如卵巢功能、交配行为、受孕率)无影响,但使平均窝仔数降低。另外,在一般毒性研究中,按体表面积计算,给药量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3-20倍时,小鼠、大鼠及犬均不同程度地出现卵巢改变,包括过度增生、卵巢囊肿数增多及黄体数减少。大鼠经口给予放射标记的14C-依西美坦1mg/kg后,发现其可通过胎盘,给药后15分钟在乳汁中出现带放射活性的依西美坦,上述剂量下,单次给药后24小时,本品及其代谢物在母体与胎儿血液中的浓度相当。尚不知本品是否通过人乳汁分泌。因许多药物可经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遗传毒性:本品在Ames试验和V79中国仓鼠肺细胞试验中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在体外无代谢活化的情况下,对人淋巴细胞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小鼠微核试验结果阴性。本品不增加大鼠肝细胞的程序外DNA合成。致癌性:目前尚无本品致癌作用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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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绝经前的女性患者一般不用依西美坦片剂。依西美坦不可与雌激素类药物连用,以免出现干扰作用。中、重度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超量服用依西美坦可使其非致命性不良反应增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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