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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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胺肽素,系由猪蹄甲经提取制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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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温州生物化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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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3302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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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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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儿童用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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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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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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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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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亦可用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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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药理本品主要成份氨肽素是从动物脏器提取的活性物质,能增强机体代谢和抗病能力,有助于血细胞增殖、分化、成熟与释放,对提升白细胞和血小板均有较好的作用。2、毒理小白鼠灌胃给药,其LD50大于15g/kg;对大白鼠和狗的亚急性毒性实验结果表明:对动物对生长及血象、肝、肾功能均未见异常;经组织学检查,对心、肝、肺、肾、胃、肠、脾、肾上腺等脏器均未见病理学改变。用鼠伤寒沙门氏菌/微粒体实验方法检测致突变活性,氨肽素在所实验条件下无致突变性:在安全实验中,未见到染色体核型和结构的变化,亦未见到药物特异性抗体,及免疫复合物的形成;在测定淋巴细胞转化,巨噬细胞吞噬功能,激发特异性抗体的形成;脾功能和CAMP等方面均无明显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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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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