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磷酸哌嗪0.2g。辅料为蔗糖、色素(柠檬黄)、明胶、香精、硬脂酸镁。 |
|
|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3202470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儿童蛔虫和蛲虫感染。 |
|
|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蛔虫病用量(片)5-7,蛲虫病用量(片)3;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蛔虫病用量(片)7-10,蛲虫病用量(片)4-5;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蛔虫病用量(片)10-12,蛲虫病用量(片)5-7;年龄(岁)9-12,体重(公斤)28-32,蛔虫病用量(片)12-15,蛲虫病用量(片)7-8;次数:睡前一次服用。蛔虫病连服2日;蛲虫病连服7~10日。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或有癫痫史者禁用。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儿童蛔虫和蛲虫感染。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品对人体(特别是儿童)具潜在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使用。2.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再开始服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