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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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24g,辅料为微晶纤维素、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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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葡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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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17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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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 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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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课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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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盐酸氨基葡萄糖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3.由于本品的活性成分是自甲壳类获得的,因此,对甲壳类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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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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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各种关节的骨性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性关节炎的疼痛、肿胀 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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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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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6周以上用药应由医师确定是否必要,并应有医师指导。5.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由于缺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治疗。10.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对于患有葡萄糖不耐受问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及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定期监测控制血糖,必要时给予胰岛素治疗。(2)对患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中,推荐进行血脂的监测,因为在部分病例中,观察到接受氨基葡萄糖治疗的惠者出现高胆固醇血症。(3)观察到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上氨基葡萄糖给药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开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应注意到症状可能会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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