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成份】 化学名: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4 |
|
|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重度痤疮、结节性痤疮、囊肿性痤疮、聚合性痤疮、瘢痕性痤疮、痤疮后遗症、粉刺、黑头、白头、脓包、丘疹、结节、囊肿、瘢痕、色素沉着、毛孔粗大、皮肤粗糙、皮肤油腻、皮肤干燥、皮肤敏感、皮肤老化、皮肤松弛、皮肤皱纹、皮肤色斑、皮肤色素沉着、皮肤炎症、皮肤感染、皮肤损伤、皮肤瘢痕、皮肤萎缩、皮肤萎缩性痤疮、皮肤萎缩性瘢痕、皮肤萎缩性瘢痕性痤疮。 |
|
|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重度痤疮、结节性痤疮、囊肿性痤疮、聚合性痤疮、瘢痕性痤疮、痤疮后遗症、粉刺、黑头、白头、脓包、丘疹、结节、囊肿、瘢痕、色素沉着、毛孔粗大、皮肤粗糙、皮肤油腻、皮肤干燥、皮肤敏感、皮肤老化、皮肤松弛、皮肤皱纹、皮肤色斑、皮肤色素沉着、皮肤炎症、皮肤感染、皮肤损伤、皮肤瘢痕、皮肤萎缩、皮肤萎缩性痤疮、皮肤萎缩性瘢痕、皮肤萎缩性瘢痕性痤疮。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