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雷洛昔芬。 |
|
|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liLillyNederlandB.V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J2013002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锁骨骨折,锁子骨伤,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
|
|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推荐的用法是每日口服1片(以盐酸雷洛昔芬计60mg),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由于疾病的自然过程,雷洛昔芬需要长期使用。通常建议饮食钙摄入量不足的妇女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可能妊娠的妇女。2.患有或既往患有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者(VTE),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和视网膜静脉血栓者。3.对雷洛昔芬或片中所含的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4.肝功能减退包括胆汁瘀积者。5.严重肾功能减退者。6.原因不明的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雷洛昔芬仅用于绝经后妇女。雷洛昔芬在有妊娠可能的妇女中禁用。怀孕妇女摄入雷洛昔芬可能引起胎儿损害。如果妊娠妇女误服或在服用该药期间妊娠,应向患者说明对胎儿的可能损害(参见药理毒理)。尚不知雷洛昔芬是否经乳汁排出,所以哺乳妇女不推荐使用雷洛昔芬。雷洛昔芬可能影响婴儿的发育。儿童用药:不适用。老人用药:无特殊说明,参见[用法用量]。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锁骨骨折,锁子骨伤,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以下根据文献资料。吸收雷洛昔芬在口服后迅速吸收,口服剂量的大约60%被吸收。进入循环前被大量葡糖醛化。绝对生物利用度为2%。达到平均最大血浆浓度的时间取决于雷洛昔芬和其葡糖醛化代谢物全身内转换和肠肝循环。分布雷洛昔芬在全身广泛分布。分布容积不依赖于剂量。雷洛昔芬与血浆蛋白紧密结合(98%~99%)。代谢雷洛昔芬大部分经首过代谢为葡糖醛基结合物:雷洛昔芬-4-葡糖苷酸,雷洛昔芬-6-葡糖苷酸和雷洛昔芬-4,6-葡糖苷酸。未检出其他代谢物。雷洛昔芬包含低于其结合浓度的1%和葡糖苷酸代谢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雷洛昔芬可增加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危险性,这点与目前使用的激素替代治疗伴有的危险性相似。对任何原因可能造成静脉血栓事件的患者均需考虑治疗利弊的平衡。盐酸雷洛昔芬片在一些因疾病或其它情况而导致制动延长的患者中应停药。在出现上述情况时立即或在制动之前3天停药。直到上述情况被解决或患者可以完全活动才能再次开始使用盐酸雷洛昔芬片。在一项既往患有冠心病或者具有冠状动脉事件高发风险的绝经后妇女患者的研究中,与安慰剂比较,雷洛昔芬不影响心肌梗死、需入院治疗的急性冠脉综合症、总体死亡(包括总体心血管死亡)或中风的发病率。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