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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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磷腺苷葡胺,系环磷腺苷与葡甲胺(摩尔比1:1)的盐。辅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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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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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63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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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心衰,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心衰,心衰,充血性心力衰竭,淀粉样变心肌病,淀粉样心肌病,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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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静脉滴注:加入20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日一次,一次60-180ml;2、静脉推注:加入20-40ml2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日一次,一次9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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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药物中任一成分过敏者。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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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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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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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慢性心功能不全,慢性心衰,心力衰竭,慢性心力衰竭,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心衰,心衰,充血性心力衰竭,淀粉样变心肌病,淀粉样心肌病,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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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药理作用环磷腺苷葡胺为非洋地黄类强心剂,具有正性肌力作用,能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心肌泵血功能,有扩张血管作用,可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细胞代谢,保护缺血、缺氧的心肌;能改善窦房结P细胞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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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滴注不应太快,用量在150mg以上应在90分钟以上滴完。2、如遇心悸、心慌,应停止用药,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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