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洛美利嗪 |
|
|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为康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5081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小儿后颅窝型脑积水综合征,小儿Dandy-Walker综合征,小儿Luschka-Magendie孔(第四脑室孔)闭锁综合征,小儿第四脑室侧孔,中孔闭锁综合征,偏头痛,头痛 |
|
|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成人1次5mg(1粒),1日2次,早饭后及晚饭后或睡眠前服用。根据症状适量增减,但1日剂量不可超过20mg(4粒)。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不可服用本品。2.哺乳妇女:哺乳期妇女不可服用本品,如必须服用时,需避免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资料。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小儿后颅窝型脑积水综合征,小儿Dandy-Walker综合征,小儿Luschka-Magendie孔(第四脑室孔)闭锁综合征,小儿第四脑室侧孔,中孔闭锁综合征,偏头痛,头痛 |
|
|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本品为二苯哌嗪类钙通道阻滞剂,具有选择性的脑血管舒张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以下患者必须慎用⑴严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⑵疑有QT间期延长的患者(室性心律不齐,QT延长综合征,低钾血症,低钙血症等);⑶震颤麻痹患者;⑷处于抑郁状态或有抑郁病史的患者;⑸老年患者。2.特别注意:⑴本品必须用于偏头痛发作(每月发作2次以上)引起日常生活障碍的患者。⑵由于本品不是缓解头痛发作的药物,因此在本品给药中发现头痛发作时,应根据需要使用头痛发作治疗药。⑶本品给药要充分观察症状的变化,如果由于头痛发作消失、减轻、患者的日常生活障碍消失,应该中止给药,充分权衡继续给药的必要性。症状没有得到改善时,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