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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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苯替酪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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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双鹤现代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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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1102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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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慢性胰腺炎,胰腺癌,胰硬化,糖尿病,胰腺外分泌功能障碍,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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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口服:0.5g/次,当日早晨空腹留小量尿液作对照。 2.用药时应记下实际含量,再饮水300ml,为利尿起见,服药后1h再饮水200ml,从服药起收集6h全部尿量待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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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急性胰腺炎、肝炎和肝肾功能严重衰竭及小肠吸收不良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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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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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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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慢性胰腺炎,胰腺癌,胰硬化,糖尿病,胰腺外分泌功能障碍,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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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本品系自然物质安息香酸、酪氨酸、对氨基苯甲酸合成的三肽化合物。2.口服后,其在十二指肠和小肠中不受消化液中其他酶的影响,仅胰腺外分泌的糜蛋白酶对本品有特异的分解能力,分解产物之一为对氨苯甲酸(PABA),PABA在小肠被吸收,在肝脏代谢后由肾脏从尿中排出。如胰功能障碍,胰分泌糜蛋白酶则减少。3.口服本品后测定规定时间内尿中PABA的排出率,可间接反映出胰腺外分泌功能状态,以诊断胰腺外分泌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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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服药前3天禁用胰酶制剂、磺胺类、氯霉素、利尿药、利胆药、复合维生素B等药物,以免干扰诊断。2.检查前1天晚饭后直到服药后6h之内禁食,可饮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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