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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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雪上一枝蒿、干姜、龙血竭、乳香、没药、冰片。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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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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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Z53021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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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腰椎骨质增生,颈椎骨质增生,骨性关节炎,肩周炎,风湿性关节炎,髋关节骨关节炎,颅骨增生,胸椎腰化,被迫体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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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外用。一次10毫升,一日一次。将药液浸于敷带上贴敷患处30~60分钟;20天为一个疗程。【不良反应】患者局部出现灼热感,连续多次使用时部分患者在用药部位可能会产生皮疹或局部痒感,停止用药后即可消失。每次用药后可涂少量润肤膏,可减轻和防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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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类风湿患者关节红肿热痛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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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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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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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腰椎骨质增生,颈椎骨质增生,骨性关节炎,肩周炎,风湿性关节炎,髋关节骨关节炎,颅骨增生,胸椎腰化,被迫体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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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具有镇痛、抗炎、改善微循环等三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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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高血压患者用于颈椎应慎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3小时内不得吹风,不接触冷水。7、患者可视病症及敷贴浸药液情况调整每次使用量(5毫升~10毫升)。8、本品放置后稍有浑浊或沉淀,不影响疗效,摇匀后使用。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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