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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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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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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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1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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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力衰竭,肝硬化,利尿,充血,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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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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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已知对托拉塞米磺酰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无尿的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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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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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力衰竭,肝硬化,利尿,充血,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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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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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由于体液和电解质平衡突然改变可能导致肝昏迷,有肝硬化和腹水肝病患者慎用本品; 2.快速静脉注射其他髓袢利尿剂或口服本品后曾观察到耳鸣和听力下降(通常可恢复),但不能肯定这些不良反应与本品有关; 3.使用利尿剂的患者可观察到电解质失衡、血容量不足或肾前性氮血症,可能会造成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症状:口干、口渴、虚弱、嗜睡、瞌睡、不安、肌肉痛或痉挛、乏力、低血压、少尿、心动过速、恶心、呕吐。过度利尿作用可能引起脱水、体液量减少、形成血栓或栓塞(特别是老年患者)。若有上述症状,需停用本品直至恢复。在低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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