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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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辅料为醋酸钠﹑冰醋酸﹑甘露醇﹑聚山梨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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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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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S200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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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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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数增加.成人及儿童的推荐剂量为300μg/m2通常自骨髓移植后次日至第五日给予静脉滴注每日一次.当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超过5000/mm2时停药观察病情.在紧急情况下无法确定本药的停药指标中性粒细胞数时可用白细胞的半数来估算中性粒细胞数.2.癌症化疗后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1)恶性淋巴瘤﹑肺癌﹑卵巢癌﹑睾丸癌和神经母细胞瘤化疗后次日开始给药成人及儿童推荐剂量为50μg/m2皮下注射每日一次.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低到1000/mm2(白细胞计数2000/mm3)以下的成人患者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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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药或其他粒细胞刺激因子过敏者。2.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充分减少的髓性白血病及外周血中存在骨髓幼稚粒细胞的髓性白血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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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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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妊娠中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儿童用药:1.对早产儿﹑新生儿及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建议不用该药(使用经验较少)。2.儿童用药时应密切观察﹑慎重用药。老人用药:通常老年患者的生理机能(造血机能﹑肝﹑肾功能)低下,注意用量及用药间隔时间﹑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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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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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是一种糖蛋白,用于调节骨髓中功能性中性粒细胞的产生和释放。给药24小时内可使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明显升高,同时单核细胞轻度升高。对中性粒细胞的影响是剂量依赖性的。2.白细胞趋化性和吞噬功能试验表明,人体通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的作用所产生的中性粒细胞,其功能是正常的或是增高的。随着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治疗的中断,循环中中性粒细胞数在一至两天内下降50%,并且在一至七天内回到基础水平。3.对于进行化疗的病人,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治疗可以明显降低白细胞减少症和伴发热的白细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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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慎用(下列患者慎用)(1)既往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2)过敏体质者。2.重要注意事项(1)本药应由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使用。(2)本药限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3)本药应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防止中性粒细胞(白细胞)过度增加,如发现过度增加,应给予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4)有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因此出现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另外为预测过敏反应等,使用时应充分问诊﹑并建议预先用本药物做皮试。(5)给药后可能会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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