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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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化学名称:2-氧化-1-皮诺烷基乙酰胺分子式:C6H10N2O2分子量:1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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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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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30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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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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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可直接口服,也可置于适量水中待分散后服用。通常成人每次一片(0.8g),每日三次;重症可增至每次2片(1.6g), 每日三次,3~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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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神经质、兴奋、易激惹、运动过多、头晕、头痛、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和抑郁。这些症状均较 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 2.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体重增加、腹泻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 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光。 4.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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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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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是否通过哺乳期妇女的乳汁排出尚不清楚,故哺乳期妇女应禁用。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本品的剂型不适合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能会出现生理功能下降,因此应慎用,如需使用时,应注意酌情选择合适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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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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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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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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