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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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坎地沙坦酯16mg和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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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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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11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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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本品适用于单用坎地沙坦酯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或两药联合用药同剂量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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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口服,空腹或进餐时服用,其降压效果大多在开始治疗的4周内出现。 当单用坎地沙坦酯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时,可服用本品。推荐在复方治疗前,根据患者血压的降低程度,对单一成分(即坎地沙坦酯或氢氯噻嗪)进行逐步的剂量调整。 坎地沙坦单药的剂量调整:坎地沙坦的常用剂量为16mg/天,当降压效果欠佳时,需要进一步降血压的患者可逐步增加剂量,但超过32mg的剂量不能进一步降低血压。有低血压风险(如潜在的血容量减少),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可服用坎地沙坦,但其起始剂量需降低至4mg开始。严重肾功能不全、严重肝功能不全和/或胆汁郁积症患者禁用。 氢氯噻嗪在每天一次服用12.5mg~50mg的剂量范围内是有效的。 必要时,本品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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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组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由于本品含有氢氯噻嗪,因此患有无尿症或对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妊娠或计划妊娠的妇女禁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严重肝功能不全和/或胆汁郁积症患者禁用。 顽固性低钾血症和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痛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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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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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本品适用于单用坎地沙坦酯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或两药联合用药同剂量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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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据国外文献报道 坎地氢噻片 超过2800名患者的高血压治疗中(其中超过750名患者治疗超过半年,超过500名患者治疗超过一年),不良反应一般都是轻微和暂时的,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没有观察到这种复方制剂的特殊不良反应,只限于此前报道过的坎地沙坦酯和/或氢氯噻嗪的不良反应。常见的副反应与剂量、年龄、性别、种族无关。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1089名患者接受坎地氢噻片的不同剂量组合进行治疗(坎地沙坦酯剂量为2-32mg,氢氯噻嗪剂量为6.25-25mg),592名患者服用安慰剂,结果显示,无论是否由治疗引起,试验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其中发生频率高于对照组的不良反应有:呼吸系统异常:上呼吸道感染(3.6%:3.0%);全身性反应:背痛(3.3%:2.4%);类似感冒症状(2.5%:1.9%);中枢/外周神经系统:头晕(2.9%:1.2%)。 服用坎地氢噻片的患者头痛的发生率超过2%(2.9%),但少于安慰剂组的头痛发生率(5.2%)。 在其他已有报道的不良反应中,无论是否由治疗引起,在超过2800名患者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超过0.5%的包括:全身性反应:外伤、疲劳、疼痛、胸痛、外周性浮肿、无力;中枢/外周神经系统:眩晕、感觉异常、感觉迟钝;呼吸系统异常:支气管炎、鼻窦炎、咽炎、咳嗽、鼻炎、呼吸困难;肌、骨骼系统异常:关节痛、肌痛、关节病、关节炎、腿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胃肠道异常: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炎、肠胃炎、呕吐;代谢和营养异常:高尿酸血症、高血糖症、低血钾症、尿素氮增加、肌酸磷酸激酶增加;泌尿系统异常:尿道感染、血尿、膀胱炎;肝脏/胆汁系统异常:肝功能异常、转氨酶水平增加;心搏率和心节律异常:心动过速、心悸、期外收缩、心动过缓;精神异常:抑郁、失眠、焦虑;心血管异常:ECG异常;皮肤及附属物异常:湿疹、出汗过多、瘙痒、皮炎、出疹;血小板/血凝因子异常:鼻出血;免疫系统异常:感染、病毒感染;视力异常:结膜炎;听力和前庭异常:耳鸣。 发生率少于0.5%的不良反应包括:心绞痛、心肌梗死以及血管性水肿。(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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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哺乳期妇女避免服用本品,必须服用时,应停止哺乳。 2.对于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应在开始治疗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否则需在密切监测下服用本品。一旦发生血压过低,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 3.服用本品的患者在接受重大手术和麻醉的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血压过低症状。 4.对于肝功能受损或迁延性肝病的患者来说,体液和电解质平衡的微小改变即有可能引起肝昏迷状态。因此此类患者应慎用本品。 5.如有必要,在接受本品治疗过程中应适时定期监测电解质,积极纠正电解质紊乱。 6.一些患者在接受噻嗪类药物治疗时有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或痛风急性发作,或可能伴有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的升高,或可能导致低镁血症。 7.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时可能需要调整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 8.服用本品有可能会对氢氯噻嗪发生过敏反应,尤其是有过敏或支气管哮喘病史的患者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更大。 9.本品中的氢氯噻嗪有可能会诱发系统性红斑狼疮发作或使病情恶化。 10.本品不能与锂制剂同时服用。 11.在进行甲状旁腺功能检查前应停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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