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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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消旋山莨菪碱。本品辅料为:氯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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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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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057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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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抗M胆碱药,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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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0.5-1支),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 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1-4支),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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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对本品过敏者和尿潴留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心力衰竭者、心律失常患者、严重肺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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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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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抗M胆碱药,主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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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常见的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 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h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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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 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4、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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