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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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苍术、厚朴(姜制)、木香、砂仁、陈皮、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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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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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Z4202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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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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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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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胃热呕吐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兼口渴喜冷、口臭心烦、舌红苔黄等)。 2素体阴虚者(表现为形体消瘦、两颧发红、心烦少眠、盗汗、口燥咽干、舌红少苔等)以及年老体弱者。 3慢性肝炎并发黄疸、脾肿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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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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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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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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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胃痛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生冷、油腻、煎炸食物和海腥发物,并且不宜进食过饱,以免加重脾胃负担,不利于脾胃功能的恢复。 9服药期间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10服药期间应注意休息,不宜劳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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