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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处方药 医保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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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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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纤维蛋白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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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人纤维蛋白原
川威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
川威 (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法舒地尔。

生产企业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9993066

国药准字H200403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通常,成人以盐酸法舒地尔计,1次将30mg(1支)用50-100mL的电解质溶液或葡萄糖溶液稀释,1日2-3次,每次约用30分钟静脉滴注。 本剂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应用,一般应用2周为宜。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出血患者;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如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低血压患者(使用本剂有时会出现低血压)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改善及预防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的脑血管痉挛及随之引起的脑缺血症状。

药理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本药在总病例4907例中,571例(11.64%)出现不良反应。其主要不良反应有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肝功能异常375例(7.64%),颅内出血80例(1.63%),低血压29例(0.59%)。(1999年6月安全性定期报告)。 重大不良反应:颅内出血(1.63%)-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等出血,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所见的患者;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排泄,持续血药浓度,出现低血压,因此观察到低血压时应减量(例如1次10mg);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大鼠及猴静脉内给药实验,有引起肾损害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