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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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前胡、白前、苦杏仁(去皮炒)、桑叶、麻黄、半夏曲(麸炒)、桔梗、川贝母、紫苏子(炒)、化橘红(盐炙)、紫菀、款冬花(蜜炙) 、旋覆花、海浮石(煅) 、马兜铃(蜜炙)、茯苓、甘草(蜜炙)、远志(炒焦)、石膏、细辛、五味子(醋炙)、桂枝(炒)、浙贝母、白芍(酒炙)、葶苈子、射干、百部(蜜炙) 、薤白、黄芩、党参、大枣、煅蛤壳粉、青黛、罂 粟壳(蜜炙)、生姜、枇杷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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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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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Z1102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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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散风清热,宣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邪,痰热阻肺,咳嗽痰盛,气促哮喘,不能躺卧,喉中作痒,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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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2次,八岁以内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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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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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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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散风清热,宣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外感风邪,痰热阻肺,咳嗽痰盛,气促哮喘,不能躺卧,喉中作痒,胸膈满闷,老年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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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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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品含马兜铃药材,该药材含马兜铃酸,马兜铃酸可引起肾脏损害等不良反应。 2.本品为处方药,服用时请定期检查肾功能,如发现肾功能异常应该立即停药。 3.儿童及老年人慎用,孕妇,婴幼儿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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