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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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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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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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103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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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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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本品服用须经医嘱。子宫内膜癌及肾癌:每日0.2-0.4g(大约相当于1-2片);乳癌:每日0.4-0.8g(大约相当于2-3片);甚至每日高达1g(4片)。性激素疗法至少需要治疗8至10周才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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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醋酸甲羟孕酮及本品其它任何成份过敏者,各种血栓栓塞性疾病(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严重肝功能损害,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月经过多,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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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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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本品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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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和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可能出现乳房痛﹑溢乳﹑闭经﹑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改变以及男性乳房女性化。 2.精神方面:神经质﹑失眠﹑嗜眠﹑疲劳﹑头晕。 3.皮肤与粘膜:过敏反应包括瘙痒﹑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至全身性皮疹及无防御性反应等曾被报告,也曾报告少数病例有痤疮﹑秃发或多毛。 4.胃肠道:恶心及消化不良,尤其在较大剂量情况下。亦可能产生类似肾上腺皮质醇反应及高血钙反应,偶有阻塞性黄疸的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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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药须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一旦出现因该药增强凝血机制而致血栓栓塞症状如偏头痛、视力减退、复视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药。 2、在连续大剂量MPA治疗时应注意有无高血症、水钠潴留、高血钙症候等,如出现这些症状应调整用药。 3、本品可能会引起一定程度体液潴留。患有癫痫、偏头痛、气喘、心脏功能不全或肾脏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观察。 4、有抑郁病史的病人需仔细观察,若忧郁复发到严重程度需停止用药。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时,对葡萄糖耐受性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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