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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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和叶酸的不同剂量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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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奥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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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H20103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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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治疗伴有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升高的原发性高血压。马来酸依那普利降低高血压病人的血压,叶酸可以降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降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是否能预防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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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根据血压控制情况选择不同规格的马来酸依那普利叶酸片。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5mg/0.4mg,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给药剂量,或遵医嘱。肝肾功能异常患者和老年患者酌情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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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马来酸依那普利一般情况下马来酸依那普利耐受性良好。在临床研究中,马来酸依那普利不良反应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多数轻微而短暂,不需终止治疗。下列不良反应与应用马来酸依那普利片有关。1.晕眩和头痛较常见。2%-3%的病人报告感觉疲乏和虚弱。少于2%的病人报告发生其它不良反应,包括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晕厥、恶心、腹泻、肌肉痉挛、皮疹和咳嗽。肾功能障碍、 肾衰和少尿罕见。2.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有报道在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但罕见(参阅注意事项)。3.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或药物上市后发生的极罕见不良反应有:(1)心血管系统心肌梗塞或脑血管意外,可能继发于高危病人的血压过低(参阅注意事项)。胸痛;心悸;心律失常;心绞痛;雷诺现象。(2)消化系统肠梗阻;胰腺炎;肝功能衰竭;肝炎-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黄疸;腹痛;呕吐;消化不良;便秘;厌食;胃炎。(3)神经/精神系统抑郁;精神错乱;嗜睡;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眩晕;异常梦。(4)呼吸系统肺浸润;支气管痉挛/哮喘;呼吸困难;流涕;咽痛和声嘶。(5)皮肤多汗;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Steven-Johnson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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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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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马来酸依那普利1.妊娠妊娠期内不主张使用此药。如果查明已怀孕,除非它是挽救母亲生命所必需的,否则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在妊娠的中三个月和末三个月期间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和死亡。在这期间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与胎儿和新生儿的各种损伤(包括低血压、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和或新生儿的头颅发育不全)有关。曾出现母体羊水过少(推测为胎儿肾功能降低的表现)并可导致肢体痉挛,颅面畸形和肺发育不良,如果病人使用本品,则应向病人说明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在妊娠前三个月用药而使子宫接触这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并不会使胚胎和胎儿发生上述的不良反应。那些在妊娠期必须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罕见病例,应进行一系列的超声检查来评价羊膜内的情况。如果发现羊水过少,应停止使用本品。病人和医生都应意识到,当出现羊水过少时,胎儿已遭受到不可逆的损伤。应对使用过本品的母亲所生的婴儿进行密切观察,以查明是否有低血压,少尿和高血钾症。依那普利可通过胎盘,腹膜透析可将其从胎儿的血液循环中清除,在理论上可通过换血将其清除。2.哺乳母亲依那普利和依那普利拉(依那普利的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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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用于治疗伴有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升高的原发性高血压。马来酸依那普利降低高血压病人的血压,叶酸可以降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降低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是否能预防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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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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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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