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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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雷公藤多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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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鑫善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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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3066 |
国药准字Z21020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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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袪风解毒,除湿消肿,舒筋通络。有抗炎及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用于风湿热瘀,毒邪阻滞所致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白塞氏三联症, 麻风反应,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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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按体重每1kg每日1~1.5mg,分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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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儿童、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心、肝、背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4.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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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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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袪风解毒,除湿消肿,舒筋通络。有抗炎及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作用。用于风湿热瘀,毒邪阻滞所致的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症,白塞氏三联症, 麻风反应,自身免疫性肝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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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1.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腹胀、腹泻、黄疽、转氨酶升高;严重者可出现急性中毒性肝损伤、胃出血。2.血液系统:白细胞,血小板下降;严重者可出现粒细胞缺乏和全血细胞减少。3.泌尿系统:少尿或多尿、水肿、肾功能异常等肾脏损害;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下降、心电图异常。5.生殖、内分泌系统:女子月经紊乱、月经量少或闭经;男子梢子数量减少、活力下降。6.神经系统:头昏、头辇、嗜睡,失眠、神经炎、复视。7.其他:皮疹、瘙痒、脱发、面部色素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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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2.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査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3.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4.服药期间可引起月经紊乱,精子活力及数目减少,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5.有严重心血管病和老年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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