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下呼吸系统感染、中耳炎、窦炎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化学名:(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
生产企业 |
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63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下呼吸系统感染、中耳炎、窦炎等。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量如下: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钾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1.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包半(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钾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2.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钾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3.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半包(每包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钾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下呼吸系统感染、中耳炎、窦炎等。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一般耐受性好,临床上观察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阴道炎(1%)。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已报道如下副反应。胃肠道: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炎、口炎、舌炎、舌苔黑、粘膜念珠菌病、结肠炎和引起出血的/假膜性结肠炎。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会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症状。过敏反应:皮肤麻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水肿、血清病样反应(荨麻疹或皮肤麻疹并伴随关节炎、关节痛、肌痛和频繁发热)。多型性红斑(罕见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剥脱性皮炎(包括中毒性皮肤坏死)均有报道。这些症状可以通过抗组胺药控制。如果必要,服用皮质类固醇。如果以上任何一种症状出现,应立即停药,除非另有医嘱。与其他β-内酰胺抗生素合用,会出现严重的偶发性过敏反应。肝: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AST(SGOT)和/或ALT(SGPT)有轻微升高,但这些结果的意义尚未明确。服用本品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损坏的报告,包括AST和/或ALT升高,血胆红素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在老年患者,男性患者或长期治疗的患者中这类报告更为常见。治疗时或在停止治疗后几周内,可能有肝功能损坏迹象或症状发生。肝功能损伤可能较严重但通常是可逆的。极罕见有死亡报道,但通常发生在有严重潜在疾病或合并其它药物治疗的病例。肾:罕见间质性肾炎和血尿。血液和淋巴系统:贫血包括溶血型贫血,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嗜酸性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以及粒细胞缺乏症。一旦停止治疗,这些症状将消失,并被认定为是过敏现象。小于1%的病人服用安美汀后出现轻微的血小板增多症。有报告本品和抗凝血药合用病人的凝血时间会延长。中枢神经系统:罕见有激动、焦虑、行为变化、意识模糊、头晕、失眠和可逆性的机能亢进。 |
||
注意事项 |
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功能。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霉素后,较多病人会出现红斑疹。因此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应禁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有出现由霉素或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现双重感染,应停药或采取合适的方法继续治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