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迁延型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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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联苯双酯。 |
拉米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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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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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082 |
国药准字H20030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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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慢性迁延型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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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5mg(5丸),一日3次,必要时一次9-15mg(6-10丸),一日3次,连用3个月;ALT正常后改为一次7.5mg(5丸),一日2次,再服3个月。儿童口服:0.5mg/kg,一日3次,连用3-6个月。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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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硬化者禁用。慢性活动性肝炎者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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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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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慢性迁延型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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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例可出现口干、轻度恶心,偶有皮疹发生,一般加用抗变态反应药物后即可消失。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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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 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