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角膜炎(干燥型,创伤型,病原型)、角膜溃疡、角膜损伤或其他化学因素所致的角膜灼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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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软骨素、玻璃酸钠。化学名称:D-葡萄糖醛酸,2-己酰氨基-2-脱氧-硫酸-D-半乳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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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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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13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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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角膜炎(干燥型,创伤型,病原型)、角膜溃疡、角膜损伤或其他化学因素所致的角膜灼伤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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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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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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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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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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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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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角膜炎(干燥型,创伤型,病原型)、角膜溃疡、角膜损伤或其他化学因素所致的角膜灼伤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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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2.滴眼时请勿使瓶口接触手和眼睛。3.使用后请拧紧瓶盖,以防污染。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当眼部伴有明显的细菌感染时,要同抗生素同时使用,以控制感染。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