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波姆眼用凝胶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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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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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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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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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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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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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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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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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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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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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