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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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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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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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696 |
国药准字H20030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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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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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粒,用温开水送服。本品必须整粒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更不可将本品压碎于食物中服用。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1 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2 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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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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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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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见【注意事项】 老人注意事项: 325名老年患者口服本品进行的临床试验表明,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不受年龄增加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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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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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本品是一强效、高选择性的外周神经元和中枢神经系统内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化疗、放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触发呕吐反射.本品可选择性地阻断这一反射的触发.由于本品的高选择性作用,因而不具有其他止吐药的副作用,如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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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 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 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 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 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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