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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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苯巴比妥、硝西泮、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6、羊脑粉等组成。 |
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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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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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33 |
国药准字Z52020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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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补肝肾,养精血。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而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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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4~5片/次,3次/日,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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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嗜睡、可见无力、头痛、晕眩、恶心、便秘等。偶见皮疹、肝损害、骨髓抑制。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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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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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补肝肾,养精血。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而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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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癫痫机理可能与提高惊厥发作阈、限制病灶放电和扩散有关。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 3.全身性:乏力、发热。 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 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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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禁与苯巴比妥、扑痫酮、苯二氮卓类药物同服。②服药后出现药疹者停药。③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④脑血管疾病患者慎用。⑤长期服用者,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⑥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⑦长期用药后骤停可能引起惊厥等撤药反应,服药期间勿饮酒。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5.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6.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7.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8.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9.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