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童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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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碘[131I]化钠。 分子式:Na-131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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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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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85 |
国药准字H10983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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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童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 |
主要用于诊断和治疗甲状腺疾病及制备碘[131I]标记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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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1)解热、镇痛:一次6~12片,一日3次,必要时可每4小时一次。(2)抗炎、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3)抑制血小板聚集:小剂量应用。预防心肌梗死发生、心绞痛,1~6片/次/日;急性心肌梗死,初始剂量6片,维持剂量为每日1~2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每日6片,可术后6小时开始。(4)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量:(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一次。(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要浓度调整剂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3)儿科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每日3~4次;退热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每日3~4次;症状解除后减少剂量至每日3~5mg/k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2月或更久。 |
1.甲状腺吸碘[131I]试验:空腹口服74-370kBq(2-10μCi); 2.甲状腺显像:空腹口服1.85-3.7MBq(50-100μCi); 3.甲状腺疾病治疗:一般按甲状腺组织2590-3700kBq(70-100μCi)/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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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1)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儿童、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伴发急性心肌梗塞或急性肝炎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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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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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童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 |
主要用于诊断和治疗甲状腺疾病及制备碘[131I]标记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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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1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ml后出现。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症,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3.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
药理毒理碘是甲状腺合成甲状腺素的主要原料,因而碘[131I]化钠能被甲状腺滤泡上皮摄取和浓聚,摄取量及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速度与甲状腺功能有关,用甲功仪体外测量口服本品2、4、24小时甲状腺摄131I率,判断甲状腺功能。口服本品24小时后,大部分131I已经尿排出体外,存留体内部分几乎全部浓集在有功能的甲状腺组织中,因此本品是具有很高特异性的有功能甲状腺组织的显像剂。较大剂量的131I能破坏甲状腺组织,减少甲状腺素的形成,达到治疗甲亢的目的。更大剂量的131I适用于甲状腺癌切除后,特别是乳头状癌转移病灶的治疗。碘[131I]被吸收后进入血液内,正常情况下10%~25%被甲状腺摄取。甲状腺内碘化物与血液内碘化物能自由交换,甲状腺内的浓度可达血浆浓度的25~500倍。促甲状腺激素(TSH)及异常甲状腺刺激物等刺激时可使摄取量增加。大部分碘在甲状腺内参与甲状腺素的合成。甲状腺每天大约需要用70~100μg碘合成甲状腺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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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2.对诊断的干扰:(1)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2)可干扰尿酮体试验;(3)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4)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时可受本品干扰;(5)尿香草基杏仁酸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6)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7)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8)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9)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10)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及三碘甲腺原氨酸可得较低结果;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痛风;肝功能减退时;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肾功不全等。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仅在具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使用。 2.20岁以下患者慎用本药治疗。 3.很多药物和食物都可以影响甲状腺摄碘[131I]率,服用本品前需停服一定的时间:①含碘中草药、化学药及食物等,如海带、紫菜、海蜇等,可以阻滞或抑制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一般饮食中含碘每天超过0.5mg即可影响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服用本品前,需停服上述食物及药物2~6周,复方碘溶液需停服4~5周;②硫氰酸盐、过氯酸盐和硝酸盐,小剂量服用后数小时能增加甲状腺的摄取功能,大剂量服用后能抑制甲状腺的摄取功能,需停服3~7天;③甲状腺片及含甲状腺素的药片可以抑制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需停服2~8周,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应停服3~7天;④抗甲状腺药物如甲硫氧嘧啶、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他巴唑)和卡比马唑(甲亢平)等,应停药2-4周,碘[131I]治疗前至少需要停药3~4天;⑤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激素类药物应停药1-4周;⑥溴剂应停药2-4周;⑦含钴的补血药和抗结核药物应停药2-4周;⑧乙酰唑胺需停药2-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