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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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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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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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60 |
国药准字H20010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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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由氨苄青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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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 一般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在<30ml/min者,应适当减少剂量,延长给药间隔。 血液透析患者在透析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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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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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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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他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由氨苄青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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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5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对氨苄西林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均应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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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