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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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柠檬黄、靛兰)、乙醇、蔗糖、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桃胶、虫白蜡、硅油。 |
本品主要成份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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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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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729 |
国药准字H1098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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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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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局一般1天3次适量涂于结膜囊内。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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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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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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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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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文献报道:在调查的共计2360例中,有14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3例(0.13%)、眼睑肿胀3例(0.13%)、眼睑炎2例(0.08%)、结膜充血2例(0.08%)、眼痛2例(0.08%)、眼睑发红2例(0.08)等。 1.严重不良反应:偶然会引起休克样症状(恶心、四肢发冷、呼吸困难等),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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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涂眼。 3.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4.建议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5.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时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