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0.4ml:右旋糖酐70 0.4mg与羟丙甲纤维素1.2mg |
|
| 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KAYSERSBERG PHARMACEUTICALS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778 |
H2016056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使用前请确认塑料瓶是否完好无损,打开时请完全旋掉顶部,切勿撕拉;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
|
|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后如果感到眼部有疼痛、视物模糊、持续性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2.药液变色或混浊时请勿使用。3.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4.避免儿童取得。5、运动员慎用。(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