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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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为丹参经加工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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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上海新亚药业高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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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322 |
国药准字Z32021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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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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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1、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 2、静脉注射。一次4毫升,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毫升稀释后应用,一日1~2次。 3、静脉滴注。一次10~20毫升,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毫升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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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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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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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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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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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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