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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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奥洛他定,其化学名称:11-[(Z)-3-(二甲胺基)丙烯基]-6, 11-二氢二苯并[b,e]氧杂草-2-乙酸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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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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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241 |
国药准字H20183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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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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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2片),一日2次,或一次0.1g(1片),一日3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1片),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2片),一日2次,或一次0.1g(1片),一日3次,疗程10~14日。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2片),一日2次,疗程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3-4片),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6片),分3次服。 |
推荐剂量为患眼每次1-2滴,每日2次,间隔6- 8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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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已有报告,用药后头痛的发生率为7%。下列不良反应已有报告,发生率小于5%:乏力,视力模糊,烧灼或刺痛感,感冒综合征,眼干,异物感,充血,过敏,角膜炎,眼睑水肿,恶心,咽炎,瘙痒,鼻炎,鼻窦炎及味觉倒错。相当-部分的不 良反应和疾病本身的症状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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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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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妊娠类别C:在大鼠和兔子中未发现奥洛他定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在器官发生期大鼠用600 mg/公斤/日,或最大人眼推荐用量的93, 750倍时;兔子用400 mg/公斤/日,或最大人眼推荐用量的62, 500倍时,胎儿成活率下降。在孕妇方面尚无适当的对照研究。因为动物研究并不总和人的反应一样,当本品对母亲的好处大于对胚胎或胎儿可能的危险时,孕妇可用此药。哺乳期妇女:口服此药的哺乳期大鼠的奶中发现含有奥洛他定。还不知道眼局部滴用后是否会有足够量的全身吸收,以致在母乳中可测到药物。不管怎样,哺乳的母亲用本品时应谨慎。儿童用药:尚未确定3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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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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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4.偶可发生:①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②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③静脉炎。④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⑤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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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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