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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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苯磺酸舒他西林,其化学名为(+)羟甲基-(2S,5R,6R)-6[(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3-二甲基-7-氧化-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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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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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55 |
国药准字H34023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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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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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大于或等于30克的儿童用量375毫克(3粒),二次/日,疗程5-14天或遵医嘱。任何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最少数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之发生。治疗淋病时,可用本品单剂2.25g口服,加服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及舒巴坦血清浓度,疑有梅毒螺旋体合并感染时,在本品使用前应接受暗视野检查,并最少在四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将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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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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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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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未进行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中应用的研究,故5岁以下小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宜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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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道感染及肾盂肾炎。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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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为轻度至中度反应,继续用药时,自然消失,预期偶然发生与服用氨苄西林有关的不良反应。偶见:1消化道反应,如腹泻、稀便、恶心、腹痛、痉挛、上腹痛及呕吐。2皮疹、搔痒。3其它:如瞌睡、镇静、疲劳、不适及头痛等。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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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对于阳性反应者禁用本品。2.应用本品前,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过敏者禁用。3.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4.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5.本品长期应用时,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