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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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塞米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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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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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96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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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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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天3~5次,每次取约1~1.5cm长的药膏点入结膜囊中。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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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有眼部发痒、红肿、结膜红斑现象发生。 2.长期应用可引起眼压升高及白内障。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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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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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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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可点入眼部。 2.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与抗生素混合剂有可能发生二重感染,尤其是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角膜可能发生真菌感染,产生抗药性菌种,假如二重感染发生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3.对眼用氨基糖苷类有过敏史者应小心使用本品; 4.孕妇、哺乳者、儿童应慎用本品;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如长期应用须定期监测眼压。 7.运动员慎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