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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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地塞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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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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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96 |
国药准字H1098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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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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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天3~5次,每次取约1~1.5cm长的药膏点入结膜囊中。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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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偶有眼部发痒、红肿、结膜红斑现象发生。 2.长期应用可引起眼压升高及白内障。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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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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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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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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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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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仅可点入眼部。 2.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与抗生素混合剂有可能发生二重感染,尤其是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角膜可能发生真菌感染,产生抗药性菌种,假如二重感染发生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3.对眼用氨基糖苷类有过敏史者应小心使用本品; 4.孕妇、哺乳者、儿童应慎用本品;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如长期应用须定期监测眼压。 7.运动员慎用。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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