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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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合制剂,每片含磺胺甲噁唑0.4g和甲氧苄啶80mg。 |
环孢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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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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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114 |
国药准字H1096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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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等。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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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恶唑18.75~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2.小儿常用量:2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 |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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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复方磺胺甲噁唑片;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1有病毒感染时禁用本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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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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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量可按或稍大于成人剂量计算。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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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等。 |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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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复方磺胺甲噁唑片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
环孢素为一新型的T淋巴细胞调节剂,能特异性地抑制辅助T淋巴细胞的活性,但并不抑制T淋巴细胞,反而促进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细胞的活性:本品还能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干扰素,亦能抑制单核,吞噬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l。在明显抑制宿主细胞免疫的同时,对体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能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响吞噬细胞的功能,不产生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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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l.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 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 4.对诊断的干扰: 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 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 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 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 5.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 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 7.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 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