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东盛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口服,本品仅用于成人,一次0.l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 |
|
副作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按照医嘱的剂量服用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副作用。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本品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a-Johnson)综合症。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
|
成分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由于尼美舒利通过[1] 尼美舒利是高度选择性抑制炎症性前列腺素合成酶Cox-2的活性,对Cox-1没有作用,所以大大减少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对阿司匹林敏感的支气管哮喘亦安全。 |
|
注意事项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
具有出血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凝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