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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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野菊花、乌药、水翁花、徐长卿、大蒜、马齿苋、葱、金银花叶、黑老虎、威灵仙、木棉皮、土细辛、葛花、声色草、伸筋草、蛇床子、铁包金、倒扣草、苏木、大黄、山白芷、朱砂根、过塘蛇、九节茶、地耳草、一点红、两面针、泽兰、红花、谷精草、土田七、木棉花、鸭脚艾、防风、侧柏叶、马钱子、大风艾、腊梅花、墨旱莲、九层塔、柳枝、栀子、蓖麻子、三棱(制)、辣蓼、莪术(制)、大风子(仁)、荷叶、卷柏、蔓荆子、皂角、白芷、骨碎补、桃仁、牡丹皮、川芎(制)、化橘红、青皮、陈皮、白及、黄连、赤芍、蒲黄、苍耳子、生天南星、紫草茸、白胡椒、香附(制)、肉豆蔻、砂仁、紫草、羌活、干姜、荜芨、白胶香、冰片、薄荷油、松节油、水杨酸甲酯、樟脑油、桉油、丁香罗勒油、茴香油,桂皮油。辅料为植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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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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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国药准字Z4402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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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消肿散瘀,舒筋活络止痛。用于治疗跌打损伤,扭伤,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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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外用,擦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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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可致过敏性皮炎,极个别有全身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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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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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消肿散瘀,舒筋活络止痛。用于治疗跌打损伤,扭伤,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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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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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