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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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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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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舒巴坦钠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主要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苄西林钠和舒巴坦钠。

生产企业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005

国药准字H220236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本品适用于产b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葡萄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脆弱拟杆菌、不动杆菌属、肠球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肝胆系统、泌尿系统、皮肤软组织感染,对需氧菌与厌氧菌混合感染,特别是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尤为适用。对于氨苄西林敏感菌所致的上述感染也同样有效。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深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将每次药量溶于50~100ml的适当稀释液中于15~30分钟内静脉滴注。成人一次1.5~3g(包括氨苄西林和舒巴坦),每6小时1次。肌内注射一日剂量不超过6g,静脉用药一日剂量不超过12g(舒巴坦一日剂量最高不超过4g)。儿童按体重一日100~200mg/kg,分次给药。

副作用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病人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故不宜应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母乳中亦含有本品。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因其应用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成分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本品适用于产b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葡萄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脆弱拟杆菌、不动杆菌属、肠球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肝胆系统、泌尿系统、皮肤软组织感染,对需氧菌与厌氧菌混合感染,特别是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尤为适用。对于氨苄西林敏感菌所致的上述感染也同样有效。

药理作用

氨苄西林钠为青霉素类抗生素。舒巴坦钠为半合成b内酰胺酶抑制药,对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和乙酸钙不动杆菌有较强抗菌活性,对其他细菌的作用均甚差,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多数革兰阴性菌所产生的b内酰胺酶有很强的不可逆的竞争性抑制作用。两药联合后,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其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酶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3.有严重贫血(贫血(anaemia)是指全身循环血液中红细胞总量减少至正常值以下。但由于全身循环血液中红细胞总量的测定技术比较复杂,所以临床上一般指外周血中血红蛋白的浓度低于患者同年龄组、同性别和同地区的正常标准。国内的正常标准比国外的标准略低。沿海和平原地区,成年男子的血红蛋白如低于12.5g/dl,成年女子的血红蛋白低于11.0g/dl,可以认为有贫血。12岁以下儿童比成年男子的血红蛋白正常值约低15%左右,男孩和女孩无明显差别。海拔高的地区一般要高些。)、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1本品属青霉素类,使用前需做皮试,阳性者近用。 2本品配成溶液后必须及时使用,不宜久置。 3使用别嘌醇(Allapriinol)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