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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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本品化学名称为:3β-[[O-2,6-二脱氧-β-D-核-己吡喃糖基-(1→4)-O-2,6-二脱氧-β-D-核-己吡喃糖基-(1→4)-2,6-二脱氧-β-D-核-己吡喃糖基氧代]-12β,14β-二羟基-5β-心甾-20(22)烯内酯。 分子式:C41H64O14 分子量:78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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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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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H3302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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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急、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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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口服:一次0.2㎎,每日2次,2-3天后改为维持量,口服一次0.1㎎,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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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1与钙注射剂合用; 2任何洋地黄类制剂中毒; 3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4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若伴收缩功能不全或心房颤动仍可考虑); 5预激综合征伴心房颤动或扑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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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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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对本品的耐受性不定,其肾清除减少;早产儿与未成熟儿对本品敏感,按其不成熟程度而减小剂量。按体重或体表面积,1月以上婴儿比成人用量略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妊娠后期母体用量可能适当增加,分娩后6周减量。本品可排入乳汁,哺乳期妇女应用须权衡利弊。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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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急、慢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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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甲地高辛为地高辛末端位的羟基被甲氧基取代的衍生物。其正性肌力作用与地高辛相似但较强,负性频率作用和对心肌电生理等特性与地高辛相似,而其分子活性和药物的亲脂性显著增强,具有胃肠道吸收好、起效快等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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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1.慎用:低钾血症;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高钙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早期;活动期心肌炎;肾功能损害; 2.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率及心律;心电图;心功能监测;电解质尤其钾、钙、镁;肾功能;疑有洋地黄中毒时,应作地高辛血药浓度测定。过量时,由于蓄积性小,一般于停药后1~2天中毒表现可以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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