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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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环磷腺苷葡胺,辅料为:甘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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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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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H2007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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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本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征、冠心病及心肌病,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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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1.静脉滴注:加入20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滴注,一日一次,一次60-180mg;2.静脉推注:加入20-40ml25%或10%葡萄糖注射溶解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日一次,一次9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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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1.对药物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2.本品禁与氨茶碱同时静脉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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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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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本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征、冠心病及心肌病,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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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环磷腺苷葡胺为非洋地黄类强心剂,具有正性肌力作用,能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心肌泵血功能,有扩张血管作用,可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心肌细胞代谢,保护缺血、缺氧的心肌;能够改善窦房屋结P细胞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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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1.滴注不应太快,用量在150mg以上应在90分钟以上滴完。2.如遇心悸、心慌,应停止用药,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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