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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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红花黄色素、红花醌苷、红花素、新红花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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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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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Z51020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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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活血化瘀、通脉止痛: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等引起的肢体麻木、疼痛、瘀血性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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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1、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静脉滴注。一次15毫升,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5~20次为一疗程。 2、治疗冠心病静脉滴注。一次5~20毫升,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4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为7~10日。 3、治疗脉管炎肌内注射。一次2.5~5毫升,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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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1.对本品或含有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凝血功能不正常及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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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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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活血化瘀、通脉止痛: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等引起的肢体麻木、疼痛、瘀血性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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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药理实验表明,红花注射液可增加冠脉流量及心肌营养性血流量,可直接或部分阻滞α-肾上腺素受体使血管扩张,并降低血清中总体胆固醇、总酯、三硝酸甘油酯及酯化脂肪酸及抗血栓形成和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并可对脑组织具有保护及镇痛、镇静、抗惊厥、抗炎、兴奋子宫、兴奋平滑肌作用;还能改善细胞乏氧状态和机体内环境增加心脑肝等脏器的血流量,改善微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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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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