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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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熟地黄、当归、漏芦、丹参、党参、鸡血藤、附子、桂枝、枸杞子、仙鹤草、川芎、黄芪(蜜制)、补骨脂、制何首乌、虎杖、牛西西、连翘、赤芍、女贞子、牡丹皮、狗脊、刺五加、鹿茸、紫河车、阿胶、白术(炒)、陈皮、人参、水牛角浓缩粉、牛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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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志远嘉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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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Z5102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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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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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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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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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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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再生障碍性贫血、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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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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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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