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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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黄精(蒸)、红参、鹿茸、龟甲(醋制)、鹿角胶、熟地黄、枸杞子、麦冬、淫羊藿、五味子、酸枣仁(炒)、远志(制)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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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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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Z15020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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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神经衰弱、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脑震荡后遗症、神经官能症、植物神经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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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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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高血压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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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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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神经衰弱、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脑震荡后遗症、神经官能症、植物神经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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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补气血,养心肾,健脑安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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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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