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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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红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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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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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Z109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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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脂症、冠心病、脑中风、糖尿病并发症、脂肪肝、肥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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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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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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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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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脂症、冠心病、脑中风、糖尿病并发症、脂肪肝、肥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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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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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尤其要注意肝功能的监测。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3倍,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时,应停用本品。3、不推荐孕妇及乳母使用。4、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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