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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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主要成分:盐酸拉贝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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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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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H11022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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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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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口服,常用量每次100~200mg,每日2~3次,于饭后服用。严重高血压时剂量可增至每次400mg,每日3~4次。每日剂量不超过24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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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脑溢血、心动过缓、传导阻滞及支气管哮喘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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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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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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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1.常见有眩晕、乏力、幻觉、胃肠道障碍(恶心、消化不良、腹痛、腹泻)、口干、头皮麻刺感。 2.剂量过大,还可发生心动过速、急性肾衰竭。 3.儿童、孕妇及哮喘、脑溢血病人忌用静注。4.心绞痛病人不能突然停药。 5.头晕、瘙痒、乏力、恶心、胸闷,少数患者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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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心脏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给药期间患者应保持仰卧位,用药后要平卧3hr,以防体位性低血压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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