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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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分为藻酸双酯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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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康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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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27 |
国药准字H13024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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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主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及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心绞痛等疾病的防治。也可用于治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慢性肾小球肾炎及出血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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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40mg---80mg,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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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有出血病史、血友病、脑溢血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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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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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主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及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心绞痛等疾病的防治。也可用于治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慢性肾小球肾炎及出血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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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5%~23%,可有发热、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血压降低、肝功能及心电图异常、子宫或眼结合膜下出血、过敏反应、头痛、心悸、烦躁、乏力、嗜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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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
凡有下列病症者慎用本品:1.低血压、低血容量者。2.血小板减少症。3.非高粘滞血症、非血小板聚集亢进。4.过敏性体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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