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眼及眼前部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
生产企业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99 |
国药准字H200599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眼及眼前部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每次1-2滴,每日4次。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本品宜空腹口服。 |
|
副作用 |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外眼及眼前部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浅层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
注意事项 |
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品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