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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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醋酸地塞米松、薄荷脑、樟脑、桉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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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九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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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19 |
国药准字H210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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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等。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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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1次。体、股癣连用2-4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用4-6周。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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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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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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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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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等。 |
本品适用于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虫咬性皮炎及瘙痒性皮肤病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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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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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小儿慎用。2.破损皮肤及粘膜部位不宜使用。3.避免大面积应用4.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